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黔院天化通〔2022〕5号),对下列已转让的职务科技成果从获得的净收益中提取80%奖励完成人,拟将转化收益部分进行分配,现予以公示。
序号 | 科技成果名称 | 受让方 | 项目负责人 | 到账金额(万元) | 奖励对象 | 本次分配金额 (万元) |
1 | 抗肿瘤药物阿西替尼有关物质在新药一致性评价过程中的应用 | 深圳菲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刘晟 | 60 | 刘晟 | 12 |
徐梅 | 12 | |||||
简勇 | 12 | |||||
段炼 | 12 |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若对本次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
联 系 人:安正斌 邮箱:zban859@gmc.edu.cn
联系电话:0851-83834026 监督电话:0851-83809055
科研开发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