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黔天产中心通【2023】18号),对下列已转让的职务科技成果从获得的净收益中提取80%奖励完成人,拟将转化收益可分配部分公示如下:
序号 | 科技成果名称 | 受让方 | 项目负责人 | 到账金额(万元) | 本次分配金额(万元) | 分配对象 | 分配金额(万元) |
1 | 一种中药组合物及其制法和在制备治疗外伤药物中的应用及其专利权转让 | 贵州水族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彭梅 | 30 | 15 | 杨小生 | 3 |
杨娟 | — | ||||||
彭梅 | — | ||||||
罗忠圣 | — | ||||||
陈发菊 | —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若对本次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
联 系 人:安正斌 邮箱:zban85@163.com
联系电话:0851-83834026 监督电话:0851-83809055
科研开发处
2024年1月24日